综观整部考正,可以说这部书不但科学系统地考正了许慎的误说,还在这一过程中重新正确诠释了相当一部分古汉字的形义。因此它取得的成就不单单是“说文”学的,也是文字学的。
由于上述的这样一些亮点,使得这部书在《说文解字》文本研究方面实现了重大突破,它的诞生,反映了“说文”学的时代水平,是当今“说文”学、文字学领域中最可喜的收获。
(选自《光明日报》XX年8月28日)
5.联系全文,下列对“考正”这一概念的理解,最为准确的一项是 ( )
a.以清孙星衍所刻大徐本而改刻之一篆一行本为底本,对说解文加了新式标点,依据反切给每个字头注了音;在许慎说解文的下面用“今按”形式对文本的脱衍讹误作了校勘。
b.研究文献或历史问题时,根据资料来考核、证实和说明。
c.考察纠正;考核订正。
d.广泛汲取“说文”学、古文字学的研究成果,融以自己的研究体会,详论一些形体的来龙去脉,细密分析解说致误之由,从中揭示字的真正本义。
答案 d
6.下面四项对董莲池教授《说文解字考正》一书特点的概括分别对应文中四个画线部分,不准确的一项是 ( )
a.考正过程中大胆取用裘说。
b.古文字材料取用准确。
c.很多字的研究,形体追索到初文。
d.独到的发明,每每可见。
答案 a
7.根据原文的信息,下列分析与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( )
a.《说文解字考正》最有学术价值的是对许慎说解错误所作的考正。
b.《说文解字考正》一书作者学养深厚,引证权威。
c.《说文解字考正》一书虽不乏真知灼见,但大多是对前人研究成果的引用。
d.从其对相当一部分古汉字形义的重新正确诠释,足以看出该书在文字学上的成就。
答案 c
九、阅读下面的文字,完成5~7题。
物权法
梁慧星
物权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:“本法所称物权,是指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,包括所有权、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。”所谓“排他的权利”,指物权具有“排他性”,具有“排除他人干涉的效力”。这是法津的强行规定。我们注意到,民事权利分为具有排他性的权利和不具有排他性的权利。凡是有排他性的权利,法律都是用刑事责任、侵权责任来保护。凡是没有排他性的权利,法律只用违约责任来保护,只追究侵害人的违约责任。因为物权具有排他性,所以我们的刑法上就规定了盗窃罪、抢夺罪、抢劫罪,民法上就有侵害物权的侵权责任,任何人侵犯物权,重则构成犯罪行为,轻则构成侵权行为。
物权的排他性,不是物权的自然属性,而是法律强行的规定,并且用监狱、法院、检察院及刑事责任、侵权责任予以维护。因为物权具有排他性,公法上才有搜查证制度,证据法上才有违法行为取得的证据不具有证据效力的规则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据的解释文件规定,违法行为取得的证据,不具有证据效力。什么叫“违法取得的证据”?因为物权有排他性,没有搜查证就强行进入私人房屋所得到的证据,就是“违法取得的证据”。由此可见,物权的排他性不仅在民法上具有重大意义,在刑法上、程序法上都具有重大意义。
实际上,物权的排他性,就是划分公权力与私权利的界限。一家人住在房子里,国家机关的公务员就不能随便往里面闯,那个界限就是物权的“排他性”。你要进去就得征得房主的同意,他不同意,你就不能往里闯,否则你就是违法,除非你持有搜查证。物权界线之外,属于公共场所,是公权活动的范围:物权界线之内,是私权利的活动空间。俨然“楚河汉界”,界线清楚。公权力要跨越这个界线,惟有两条:一是权利人同意;二是持有搜查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