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.入乡随俗是外乡人与某个乡民社会进行沟通、交往和融入的一种方式,但随着交往的深入,外乡人都会通过文化认同完全融入当地社会。
c.俗具有特殊性和多样性,不同空间界域和不同时间代沟的俗相遇时,有可能相互交融,包容同化;也有可能互不相容,相互交锋。
d.作为多民族一体化的文化习俗既要不断发展,又要不断丰富。发展的动力来自于个体的奋发,而丰富的形成则有赖于个体间的相互包容。
答案:b
解析:b项,错在“外乡人都会通过文化认同完全融入当地社会”,原文是“也有可能”。
3.根据原文内容,下列理解和分析不 正确的一项是( )
a.中国古人所讲的“王道无非人情”表明,国家的法律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乡民社会的民风世俗,法律的制定也会照顾到百姓的风俗习惯。
b.荀子讲的“名无固宜,约之以命,约定俗成谓之宜,异于约则谓之不宜”表明,约定俗成的“俗”往往具有道德“约法”的指向。
c.荀子所言“越人安越,楚人安楚,君子安雅”,讲的就是真正的贤人君子会跳出带有局限性的一己之俗,而追求代表共同理想的“雅”。
d.当今时代,我们要发展我们的民族文化,使我国成为文化强国,就应该彻底摒弃具有个体特质的“俗”文化,而追求全民族共同认可的“雅”文化。
答案:d
解析:d项,错在“应该摒弃具有个体特质的‘俗’文化”,原文是“和而不同”。
(山东省济南一中XX届高三阶段检测)阅读下面的文字,完成6~8题。
世界上最早出现律师行当的地方或 许是中国。据《吕氏春秋》一书说,春秋早期,郑国就有个叫邓析的人,专门帮人打官司,小案子要人一件衣服,大案子要人一条裤子作为报酬,教人“以非为是,以是为非”,委托人想打赢官司他就有办法让他赢,想让人罪名成立他也有办法使人身败名裂。弄得郑国“是非无度”,郑国的执政大夫子产于是就把邓析杀了。
中国律师出现虽早,可是被禁止的时间也早。儒家以为争讼是件不值得提倡的事,像邓析这样教导人们如何去打官司,为蝇头小利争论不休,是毒化人们的善良天性,必须要予以严惩。后世的统治者继续着这一思路,把这一行当称之为“讼师”,或者叫做“讼棍”,立法严禁。秦汉律严格规定,凡是诉讼活动都必须当事人自行进行诉讼活动,不得有代理人代为办理。除了妇女、老幼、现任或退休官员及士大夫,可以由家人代为出庭应诉,其他人一律都要亲自出庭。
除了直接替人诉讼外,向人传授诉讼的知识更被视为大罪,南宋绍兴十三年敕规定:凡是聚集生徒教授辞讼文书者,处杖一百。并允许告发。再犯者,不得因大赦减免刑罚,一律要“邻州编管”。从学者,各处杖八十。明清律撰写“构讼之书”者,要比照“淫词小说例,杖一百流三千里”,如果是为人写作诉状没有增减情节,真实反映事实的,才是被允许的。
尽管法律如此严禁,可是民间诉讼活动总是需要有人帮助,所以这一行当还是禁止不了的,官府的禁令只不过是把这个行当变成了一种“地下行业”而已。在民间从事诉讼指导的讼师,有不少人是正直的人士,尽力为委托人服务,“受人钱财,与人消灾”,为人们提供必要的法律诉讼知识,颇有点近代律师的作用,不能一概都斥为“讼棍”。不过就总体上来说,讼师的素质确实不高。大多数讼师确实是兴风作浪,惟恐天下不乱的无赖。很多人不顾事实、法律,一味翻云覆雨,颠倒黑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