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讼师的名声太臭,到了近代,为了引进西方的法律,在翻译西文中lawyer一词,学者们还是动了脑筋的。日本当初引进西方法律时,把律师翻译为“代言人”,后来又改为“辩护士”。这个译法没有被中国的学者沿用。就想出了“律师”这个词。成书于1879年的薛福成《筹洋刍议》,大概是最早采用“律师”一词的。以后律师一词被普遍接受。民国成立后的不久就公布了第一部律师法律,这样在历史上第一个开业律师被杀两千五百多年后,中国才有了正式的律师。
——(摘自《豸的投影》,上海三联书店)
6.下列有关“律师”的解说,不恰当的一项是( )
a.邓析是我国历史上有文字记载的最早的专门帮人打官司的专业“律师”。
b.律师是替人们进行诉讼活动的,古代把从事诉讼活动的人称之为“讼师”,或者叫做“讼棍”。
c.“律师”一词是由西文lawyer一词翻译而来的,翻译时故意避开了“讼师”这个恶名称。
d.薛福成《筹洋刍议》最早采用“律师”一词,以后“律师”一词被普遍使用。
答案:d
解析:薛福成《筹洋刍议》大概是最早采用“律师”一词的,d项犯了绝对化的错误。
7.下列表述不能说明“讼师”在我们古代遭歧视的原因的一项是( )
a.邓析这个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从事从事诉讼活动的人,为了获得报酬混淆是非,弄得郑国“是非无度”。
b.由于受儒家的影响,后世的统治者认为争讼只是为了为蝇头小利,毒化了人们的善良天性。
c.讼师的行业是一种“地下行业”,我国古代法律上严令禁止专业性的“讼师”的存在。
d.讼师的素质总体上不高,大多数讼师确实是兴风作浪,惟恐天下不乱的无赖。很多人不顾事实、法律,一味翻云覆雨,颠倒黑白。
答案:c
解析:c项是“讼师”在我们古代遭歧视的具体体现,而不是其原因。
8.下列表述,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( )
a.秦汉律虽然规定可以让家人为妇女、老幼、现任或退休官员及士大夫代为出庭应诉,但不允许专业讼师代理应诉。
b.明清律虽规定严禁写“构讼之书”,但允许替人写真实反映事实的诉状,说明此时已经允许讼师公开存在。
c.古代民间不少讼师不能一概认定为“讼棍”,他们为了生活,“受人钱财,与人消灾”,帮助不少需要帮助的人。
d.讼师这个行业在我国古代的漫长时期都戴着恶名,到了近代才为其正名,成为一种正式的行业而存在。
答案:b
解析:在民国之前,讼师都作为一种“地下行业”而存在。